耄耋垂纶随记 -----刘渔

          九、假日钓鱼惹烦恼

    欣逢长假,我原来工作过的老厂,约我去他们农场钓鱼,我重申了90年代钓“人情鱼”时自我规定并众所周知的外出钓鱼的一要三不要的约定:即我应邀去钓鱼,钓到的鱼我要;但一、钓不到鱼不要捞鱼;二、邀请者自己不喜欢钓鱼,不要陪同,以免耽误宝贵时间;三、不要留吃饭。对方表示首肯。(此三项在我写的《65年钓鱼杂忆》第80节有记载)

     10月3日天气不错我约了两个老钓友,坐着一位司机开的车八点半到了鱼池边。这里有两个鱼池,一个养的是鲫鱼与鲤鱼,一个养的是罗非和梭鱼。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。主人帮着准备了混合饵料和白蚶、沙蚕等多种饵料。但是不知怎的鱼儿不大开口。钓到11点,我们几个人一共才钓到6条鱼。(当然司机和另一位钓友因照顾我怕摔着,基本没钓。)看已经到午饭时间便收竿准备回去。 虽然收获不多,但野外风景怡人,也很有乐趣。这时发现渔场的人在打鱼,我忙叮嘱司机同志决不要收人家捞的鱼,这是我的老规矩。当时鱼塘四周钓鱼的人有十几位,我想可能给别人捞的。便去小解了一下。回来时几个人的钓具都已收好,我们便告别主人回来了。司机先送我回家,然后送其他二位钓友回去。过了一会儿,司机又回来,偷偷交给老伴一兜鱼,说是渔场给的。老伴忙喊我,我一看大为生气,问司机说:我不是告诉你不许收捞的鱼吗?你为什么不听?我绝对不要,你拿走吧,司机还想申辩,我大声喊,你快拿走。在老伴帮助解释下把司机劝走了。本来这事就完了。哪知下午5点多我的二闺女来电话,说你们钓的成绩不错呀。我忙问怎么回事?她说刚才一位司机送来一兜鱼,很不少,说是你让送来的。我一听火冒三丈,立即问她鱼你动了吗?她说都快熟了。我立即挂断电话给司机打电话,严词质问与批评了他:为什么阳奉阴违,明知我拒绝接受,却偷偷送给我女儿?司机只好认错。我考虑再三,不能自食其言,便决定按市价交还渔场,并写了封道歉信,又重申了我一再宣布的三项约定。让司机同志第二天送了去。

    我最恨的是阳奉阴违,表里不一,我自己早已向外宣布的三项约定,怎么能自食其言呢?这天我确实生气了,血压升高,头也晕晕乎乎,忙加服了降压药,到晚上睡觉才慢慢平静下来。

    唉!本来想过个欢乐的假日,却惹了一番烦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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