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裁判委员会对饵料数量检查完毕之前,运动员不能做底窝球或准备底窝饵。检查工作未完毕之前,运动员不能进行施钓活动。
根据赛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有效鱼长度。所钓鱼获必须在细网目的鱼护中保持鲜活。鱼护最小直径为50厘米,最小长度应为3米,受伤的鱼不计成绩。
钓饵和底窝饵必须是自然产物。禁止使用金属制假饵。
比赛分赛区进行,进行两轮比赛,每轮比赛时间为3个小时。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(如雷雨天气),比赛进行1个小时以上,即可算做有效成绩。
钓线上必须配备浮漂(盲人运动员例外);只允许使用单钩。禁止浮漂标示杆没入水中(即铅坠重量不能超过浮漂承重)。禁止用水底钓法钓鱼(盲人运动员例外),必须使用悬坠。不允许用匙形饵、假蝇饵、或鱼肉、鱼籽作钓饵。
浮漂(配重)的主要浮重(铅坠的主要部分)不能沉底(盲人运动员例外)。但可以允许10%的浮重可以沉底。在水流急(在任何流速的情况下)的水域中施钓时,必须加适量的铅坠,以保证钓线的正常状态。在实施“抛投钓或拖钓”钓法时,在松线时,钓线应呈良好的抛物线下降形态,而不出现中断现象。
挂在钩上的钓饵,要求挂在钓饵的顶尖部位上,而不允许完全穿在钩上。
因偶然情况钓钩钩在鱼唇外而钓上的鱼获也应计入成绩。
禁止故意用钩去钩鱼。
比赛中,一次只允许使用一支钓竿。钓竿的长度不能超过11.5米。可以使用渔线轮。
不得在中立区做窝或钓鱼。
只允许手工放置钓饵,或双手使用弹弓射饵(掷饵的一种方法),或使用“鲁贝”杯子。底窝饵的准备和入水动作不能借助其他容器。
团体比赛名次
分布在不同赛区的参赛队各运动员的得分之和为参赛队团体总分。
如果有相同比分出现,运动员将同样地按照排名之和的平均数得分(例1:如果有2名运动员同时排名第5,则运动员的实际得分各为(5+6)÷2=5.5分;例2:如果有3名运动员同时排名第8,则运动员的实际得分各为(8+9+10)÷3=9分)。
团体总分最低的运动队为第一名并以此类推。
钓0尾者应按本赛区0尾排名数之和的平均数计算。(例1:如果一个赛区有2个运动员,其中12人有鱼获,则他们按鱼重大小依次排名)
得分为1-l) 12分 ,钓0尾运动员的得分应为:(13+24)÷12=18.5分。例2:如果一个赛区有29个运动员,其中5个运动员有鱼获,o则他们按鱼重大小依次排名得分为1-q)
5分,剩下钓0尾的24个运动员得分应为:(6+29)÷2=17.5分。例3:如果赛区有29个运动员,有26人有鱼获,则他们得分依次为1-u)
26分,钓0尾的3个运动员的得分为:(27+29)÷2=28分)。如果只有1个运动员钓0尾,或者有1个运动员缺席,则该运动员排本赛区最后一名(例:赛区有29个运动员,有28个运动员有鱼获,则他们占据前28分,无鱼获者得分即为29分)。
总排名
两轮比赛后,分布在不同赛区的参赛队运动员的2轮比赛得分总和为参赛队团体总分。团体总分最低的参赛队为团体冠军,依次类推。
如果有相同比分出现,则由参赛队各轮比赛所钓鱼获总重量最高者胜出。
如果仍有相同比分出现,则由参赛队中个人运动员所钓鱼获总重量最高者胜出。
个人比赛名次
比赛结束后,鱼获重量最重、分数最低的运动员为世界锦标赛冠军;其次为亚军、季军……依次类推。
如果有相同比分出现,则以运动员在各轮比赛中所钓鱼获重量最高者胜出。
如果仍有相同比分出现,则以运动员在两轮比赛中所钓单尾重量最高者胜出。
如果仍有相同比分出现,则将两轮比赛中抽签数目之和最高者胜出。
只参加一轮比赛的运动员,在个人排名之后再依次排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