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呼吁 !!

〈中国钓鱼〉2002年第3期有一篇〈北京老年钓友的苦衷与呼声〉的文章,道出了许多收入不多,关系无门的老钓迷的苦闷与心声。正如那些老年人所说,许多城市的老钓迷,钓了半辈子鱼,现在却是“远处去不了,近处钓不起”。
      今年年初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,李岚清同志代表党中央与国务院做了重要讲话,他强调:“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级党政军群领导要把老龄工作纳
重要议事日程,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,精心组织和安排好今年的工作,扎扎实实为老年人办几件实事、好事。”并讲要建设一批适用、方便的活动场所和老年服务设施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和体育健身活动。”党中央对老年人的关怀,令人感动。
      钓鱼是一项对老年人极为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,也是许多老年人的爱好与精神寄托之所在。如何重视为老年人创造必要条件,使老年人钓有所去,力所能及,负担得起,我认为这应该列如老年工作的一项重要议程。 

   
其实这并不难,只要领导真正重视了,就能解决。
    为此,我建议:
    一、各大、中城市,都在城市的市区和近郊区的公园、水池、水坑、水面等处,开辟若干专供老年人,凭证垂钓的场所。
    二、最好免费,也可适当收费,如每天5元,最多10元即可。若按重量收费,不应高于市场价格,且允许按钓者需要决定数量。有取有舍。多的允许放回鱼塘,或由池塘管理人员收回。
    三、老年人钓鱼,主要在于休闲,不在于钓多少鱼。要能钓到,不一定多;要有大的希望,小点也无所谓。为此,利用市内、近郊的公园、水面放养一些鱼苗,不必专门饲喂,令其自然成长,但要有专人管理。这样成本不高,负担不大。也能满足钓者要求。
    四、钓位环境尽可能平整、安全。并要设立安全警示。管理部门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急用药品,以备不时之需。准钓证可适当明确安全责任。以免不必要的纠纷。
    五、钓具可适当准备,愿者可租用。钓饵可出售。
    六、经费肯定需要一些,但估计不会太多,政府应该承担并适当得到社会各方面支持,解决必然不难。
      恳切希望各级老龄委及有关方面认真重视,积极促进这一善举的实施。并迫切希望贵老龄委带头试点,我们谨代表老年钓迷表示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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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本文已发上海、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西安等多个城市的“老龄工作委员会”呼吁支持。希望各个有关钓鱼媒体共同呼吁。)